深圳Jacky 26-02-14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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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两国在“二手车交易”和“二手住房交易”分别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

在美国,买二手车同样(但凡涉及消费)要交不菲的消费税(大约10%);但是,在美国买卖二手房,如果房产没有增值,买卖双方都不需要缴税。

在中国,买二手车不需要缴任何税费(只有非常少的工本费);但是,买卖二手住房,无论房屋是否增值,买家都需要缴纳不菲的契税。而对于卖家来说,如果房屋有增值,需要缴纳的税费更惊人。

以上总结自我一段时间以来的观察,从中可以看出:

在美国: 倾向于对“消费行为”(买车)和“获利行为”(卖房赚钱)征税(资本利得税)。

在中国: 倾向在对房产这种大宗资产的“每一次流转”中抽取不菲的税费,无论增值与否。但对二手车这种普及型消费品则给予流通便利,尽管二手车属于比较大金额的交易。

观察中美两国这两种税负差异,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情。

在美国,地方政府(County)更依赖房产持有环节中的房产税(Property Tax)。而在中国,在房产领域更看重交易环节的税费。此外,发生消费环节中的消费税是美国各州非常重要的税种。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