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晚看一些清代成案消遣,自元代始有杀死奸夫律,妻妾与人奸通,本夫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这条法律源出于成吉思汗大札撒,不是汉儒遗产。汉儒对妻妾奸情,顶多就是主张出妻。杀死奸夫律开启了元明清社会血腥的民间暴力史,但又同法律儒家化的亲属秩序纠结在一起,生发出诡异的结果:如果弟奸嫂,兄杀弟,兄一般不论罪。如果兄奸弟媳,弟杀兄,虽然是杀奸,但卑幼不能干犯尊长的伦理秩序更重,弟杀兄是杀害尊长,不能免罪,一般处斩监候。 #法律# #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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