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 26-02-15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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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检普法# 【每日学“典”:托运人中止运输,要赔偿承运人所受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来源:法治日报社法治融屏编辑部)#今日说法# http://t.cn/AX5CqYL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