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延明 26-02-1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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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任务,只是执行、适用、维护法律,而不是造法。立法权归议会、立法机关,或是判例体系,这是现代法治最基本的常识。

把立法权和国家权力混为一谈,连最基础的分权原理都不懂,这种“基本盘”就是一摊被话术捣出来的浆糊。谁被他们沾上,谁被恶心。 ​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