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一篇关于成都市蒲江县招商项目及干部问题的网帖,在网络引发较大热议。成都市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成立联合调查组,针对成都蒲江县自媒体人举报县委书记事件,尤其网帖反映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核查,并于2月4日给出情况通报,既澄清了不实指控,也指出了项目招引中的真实问题,该纠错的纠错,该追责的追责,如此实事求是的调查、处理态度,让人信服。#成都通报自媒体人举报县委书记事件##成都蒲江项目招引建设问题调查结果#
从官方通报来看,网帖指控的县委书记蒲某某“逼死教授”、搞面子工程、插手项目等,均为不实信息,王某某承认系“个人听闻”,而“县委副书记蒋某某滥用职权打压企业”的指控,同样不属实,王某某称系“根据事态发展推断出来的”。
刘某作为前调查记者,与巫某某合作运营的自媒体账号,本就没有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的权限,更应该明白,爆料人不管说什么,都只能当作新闻线索,针对未经核实的信息源,未采访事件多方当事人,不能进行高度定性、煽动情绪的主观臆断“创作”,更不能发布这样的误导式的谣言网帖。
如果是其他散播不实爆料的自媒体账号,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相应处罚,不会引发如此大的舆论风波,刘某被称为“最后一个调查记者”,作为传统媒体辉煌时代的“无冕之王”,刘某2013年曾因报道被以“诽谤罪”羁押346天,后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入选2015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当年的刘某还是在职的调查记者,如今再经历类似事件,难免引发公众的各种猜测,但却忽略了刘某已不是记者,更忽略了具体事件中的一码归一码。
针对该网帖的调查结果已清晰,但网帖背后是否涉及“以举报牟利”“收费帮企业发声”等问题,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再次强调,自媒体没有新闻采编权,从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提到“非公有资本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到中央网信办2023年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都有强调,不能将舆论监督变为可交易工具。
目前,刘某、巫某从刑拘到取保候审,相关程序均合规,但案件仍在侦办,最终责任认定待司法裁决。言论自由不等于编造事实,监督基于公共利益和事实真相值得保护,但若变为“可交易的工具”,则伤害被指控者并透支社会信任,这是为何严禁自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根本原因,清朗网络空间建设依旧任重道远。http://t.cn/AXtfgDF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