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失败,就一定要有人去坐牢吗?
这段时间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医生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很多人看到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后果,第一反应是愤怒,这是可以理解的。生命的重量本来就很重,尤其是当结果令人痛心的时候,情绪几乎是本能。但情绪之外,法律需要更冷静的判断。
在我看来,如果医生没有故意,也没有明显严重违反基本诊疗规范,仅仅因为结果不理想,就直接上升到刑事责任,这个边界是需要非常慎重的。
医学本身就存在不确定性。哪怕医生已经尽到专业义务,哪怕流程合规,也依然可能发生罕见并发症、突发风险、个体差异反应。很多时候,风险并不是谁“做错了”,而是医学本身无法百分之百控制的部分。
如果把所有严重后果都和刑责直接挂钩,医生在面对复杂病例时,很难不去优先考虑“自保”。高风险手术会越来越少人愿意承担,疑难重症会更难被接收,防御性医疗会变得越来越普遍。最终承担成本的,可能还是普通患者。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医生可以免责。如果存在明知禁忌仍操作、严重违反基本规范、隐瞒或篡改事实,那依法追究责任完全正当。但这种情况,应该是明确的、清晰的,而不是在悲痛情绪下被扩大解释。
刑法是社会最严厉的工具,它本来就应该保持克制。不是所有错误都是犯罪,也不是所有风险都要用刑罚来回应。医疗领域尤其如此。
我更希望看到的是,制度层面的完善——更透明的鉴定机制,更完善的责任保险,更充分的沟通与告知。让赔偿机制承担风险,让规则清晰可预期,而不是在每一次悲剧之后,都去寻找一个必须承担刑责的人。
医疗需要信任,而信任来自清晰的边界。
当边界模糊,医生会恐惧,患者也会焦虑。真正成熟的法治,不是在悲剧发生后扩大惩罚,而是在悲剧发生之前把规则讲清楚。
守住边界,其实是对医生负责,也是对患者负责,更是对整个社会负责。 #外科医生日记# #健闻登顶计划#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