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徐玉强 26-02-15 12:20

#法律流氓李孝江刘永强许强等审判人员滥用司法权杖在2010年天津凯乐老年公寓名称权纠纷案耗时五年才下达一审民事判决#
超期审判与程序违法
案件于2010年立案,直至2015年由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原汉沽审判区)作出一审判决,耗时五年远超《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程序15个月审限。天津高院在(2016)津民申738号裁定中认定“超审限不违法”,引发程序正义质疑。
多名审判人员(李孝江、刘永强、许强等)被实名控告滥用司法权,拖延审理并涉嫌干预案件:
李孝江审判长曾劝原告徐玉强撤诉,并以100万元作为“封口费”交换条件;
一二审法院均拒绝批准对伪造文件(如加盖私刻公章的房屋买卖协议)的司法鉴定申请,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
权属纠纷的深层矛盾
案件源于1994年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核心争议为天津市汉沽区凯乐电器厂房产归属。该房产后转入关联单位“汉沽区凯乐老年公寓”,但产权登记长期未依法办理。
2006年,天津市规自局(原房管局)依据涉嫌伪造的八份文件(包括冒用签名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将房产转移至案外人李士伟名下。公安机关鉴定显示,文件中“汉沽区凯乐老年公寓”公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系私刻伪造。
司法与行政的系统冲突
法院判决与行政机关行为矛盾:
(2006)汉民初字第1224号民事判决要求徐玉强协助办理过户,并认定房产证(080033926号)存放于房管局档案室;
天津市规自局却坚称该房产已于2006年登记在徐玉强个人名下(补证号080038926),拒绝履行判决,甚至要求当事人“重新申办”产权证。
同一房产出现四份冲突权证,包括“幽灵证”080033926号(法院认定但未颁发)和080038926号(涉嫌违法补办),暴露行政登记程序严重失范。
二、司法程序中的异常现象
监督机制失效与案卷离奇失踪
徐玉强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后,案卷于2010年首次约谈后“人为丢失”,2011年重提申请,最高法院两次听证但十六年未裁决,被央媒批评为“五届奥运周期的马拉松式审理”。
检察机关互相推诿:最高检将监督申请转至天津市检察院,后者移交津检三分院后又称“无权监督最高法”,形成责任闭环空转。
法官行为疑点与后续问责
多名法官被控受贿后枉法裁判:
赵晶审判长曾向徐玉强索贿10万元未遂;
天津高院原副院长张勇包庇下属,2025年被中央巡视组调查后遭天津市人大免职,但受贿指控尚无司法结论。
142次诉讼均以“重复起诉”“超时效”等程序理由驳回,法院长期回避实体审查(如文件真伪、权属归属)。
三、案件的社会影响与最新进展
公民维权成本与制度困境
徐玉强(原政协常委、法院执法监督员)持续维权19年,发起142次诉讼仍无法解决产权登记,其父徐光文因关联医疗纠纷未获公正结果含恨离世。
#法院生效判决沦为“法律白条”法院纵容行政机关19年拒不执行却未被追责“拒执罪”反映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压制#。
2025年后的突破与待解难题
中央巡视组介入后将案件列为重点,推动天津市人大免职包颖、蔡力等涉事法官,并掌握伪造文件鉴定等关键证据。
徐玉强于2025年11月向天津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规自局撤销违法登记并履行颁证职责,同时呼吁异地管辖打破地方保护。 http://t.cn/AXtxdr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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