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破局:从政府守法到铲除官黑勾结——基于人民日报法治评论的深度论述
摘要
2013年2月27日《人民日报》法人微博发布“政府不守法,如何让公众守法”评论,明确没有政府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核心论断,指出执法者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枉法是消解法治信仰的关键症结。本文以该评论为理论基点,系统阐释政府守法对法治社会建设的引领作用,深入剖析官黑勾结侵害访民生命安全、破坏法治生态、动摇执政根基的多重危害,结合扫黑除恶实践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提出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问责、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的治理路径,为营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
关键词
法治政府;政府守法;官黑勾结;访民权益;法治信仰
正义使者:李少敏(民营企业家)
一、引言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政府守法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前提。《人民日报》2013年的评论直击法治建设的本质矛盾:公权力的守法示范效应直接决定社会法治信仰的形成,执法者的行为选择是公众判断法律权威的核心标尺。在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的背景下,权力失范、执法不公仍是法治建设的突出障碍,而官黑勾结作为权力异化的极端表现,不仅践踏法律尊严,更直接威胁信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成为破坏基层稳定、侵蚀法治根基的毒瘤。
当前,部分地区公职人员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为非法利益充当“保护伞”,对依法维权的访民实施打压、恐吓、报复,此类事件层出不穷,其危害已超越个体权益侵害范畴,延伸至政治生态、社会秩序、法治信仰等多个层面。本文立足人民日报法治评论的核心观点,厘清政府守法与社会守法的逻辑关系,深挖官黑勾结的危害本质,探索以法治手段破解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利的有效路径,彰显“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理念。
二、人民日报法治评论的核心要义:政府守法是法治社会的根基
(一)核心论断:政府法治化是社会法治化的前提
《人民日报》评论明确提出“没有政府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这一论断精准把握了法治建设的内在逻辑。行政机关是法律法规的主要实施者,公权力覆盖社会生活各领域,其行为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当公职人员将“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作为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履职、依规办事,公众便会以政府为标杆,自觉尊崇法律、信仰法律;反之,若执法者奉行“权大于法”,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的权威性便会荡然无存,公众自然失去守法的动力与信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信仰。相较于普通公民,政府及公职人员的守法行为更具引领性、决定性。正如评论所强调,执法者若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枉法,公众便难以相信法律、选择法律,法治建设便会沦为空谈。这一观点契合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求,即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权,依法治权首先要依法治官,唯有公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才能筑牢社会法治化的根基。
(二)关键要求:摒弃权力任性,坚守法治思维
人民日报评论明确指出,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取代特权思维、人治思维,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这一要求直指权力滥用的核心病灶:部分官员将公权力视为私器,无视法律程序与边界,随意干预执法司法,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这种权力任性不仅破坏执法公正性,更向社会传递“权力高于法律”的错误信号,瓦解公众对法治的信任。
法治思维的核心是敬畏法律、遵守程序、权责对等,要求公职人员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始终以法律为准则,不越权、不滥权、不缺位。只有当“合法合规”成为官员的日常思维与行为自觉,才能杜绝权力干预执法的现象,让法律真正成为约束权力、保障权利的准绳,推动信法守法从政府要求转化为社会自觉。
(三)价值目标:营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环境
评论的最终落脚点,是营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环境,实现政府与公民共同信仰法律、运用法律的良性循环。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化解矛盾、保障权益、规范行为的唯一准则,无论是征地拆迁、信访维权,还是社会治理、市场监管,都应遵循法治轨道。政府带头守法,才能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摒弃“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误区,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与行为遵循。
三、官黑勾结的现实危害:以权力异化践踏法治与民生
(一)直接危害:肆意侵害访民生命安全与合法权益
官黑勾结是权力与黑恶势力的利益合流,其最直接、最残忍的危害,是对依法维权访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致命威胁。在基层治理中,访民多为权益受侵害的普通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寻求救济,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部分公职人员为掩盖失职渎职、贪腐牟利等问题,与黑恶势力勾结,将访民视为“眼中钉”,实施恐吓威胁、非法拘禁、暴力殴打、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类事件层出不穷,从基层干部勾结黑恶势力打压征地拆迁信访户,到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撑腰、阻挠访民维权,访民的人身安全失去基本保障,合法诉求被肆意压制。这种行为直接突破法律底线与道德底线,将公权力变成侵害群众的工具,让本应维护公平正义的权力体系,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让依法维权的群众陷入“求助无门、维权丧命”的绝境。
(二)法治危害:彻底瓦解法律权威与法治信仰
官黑勾结是对人民日报“政府守法”核心论断的彻底背离,是权力异化的极端表现,对法治生态造成毁灭性破坏。一方面,执法者与黑恶势力同流合污,直接践行“权大于法、以权枉法”,让法律成为摆设,法律的公平正义属性被彻底消解;另一方面,访民作为法治建设的弱势群体,其维权行为本应受法律保护,却因官黑勾结遭受暴力侵害,这一现实向社会传递“法律无用、权力横行”的信号,让公众彻底失去对法律的信任。
当守法者遭受迫害、违法者逍遥法外,“信法守法”便成为空谈,社会法治信仰彻底崩塌。公众会逐渐摒弃法律途径,转而寻求私力救济或极端方式解决矛盾,引发更多社会冲突,形成“违法盛行、法治失效”的恶性循环,从根本上摧毁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三)政治危害:侵蚀执政根基与政府公信力
政府公信力是执政的根基,而官黑勾结直接撕裂政民关系,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公职人员是党和政府在基层的代言人,其行为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当官员与黑恶势力勾结,侵害群众利益、压制群众诉求,公众会将对不法官员与黑恶势力的不满,转化为对政府、对法治的不信任,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
从基层治理实践来看,官黑勾结往往伴随基层政权被操控、公共资源被侵占、民生政策被架空等问题,部分地区黑恶势力在官员庇护下横行乡里、垄断资源、欺压百姓,基层治理陷入失灵状态。这种“权力黑恶化”的现象,不仅破坏基层政治生态,更动摇国家治理的基层根基,威胁社会稳定与国家长治久安。
(四)社会危害:破坏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官黑勾结则彻底打破社会公平秩序,引发系统性社会危害。在官黑勾结的庇护下,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行业、强占资源、敲诈勒索,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与社会生活秩序;普通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维权权被肆意剥夺,社会贫富差距、矛盾冲突不断加剧。
同时,官黑勾结具有极强的传导效应,一旦权力与黑恶势力的合流得不到遏制,便会形成“破窗效应”,引发更多权力寻租、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滑坡,让守法者吃亏、违法者获利,彻底颠覆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准则,让社会陷入混乱与失序。
四、以法治破局:坚守政府守法底线,铲除官黑勾结土壤
(一)筑牢法治思维:让政府守法成为权力运行常态
落实人民日报评论要求,首要任务是强化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将“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作为权力行使的第一准则。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将宪法法律、依法行政纳入公职人员教育培训核心内容,树立“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权力边界不可逾越”的理念,摒弃特权思想与人治思维;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程序清单,明确公权力的行使范围、流程与责任,实现权力运行全程法治化、规范化;三是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各级官员带头守法、依法办事,以政府守法的实际行动,重塑公众法治信仰。
(二)强化监督问责:斩断官黑勾结的利益链条
铲除官黑勾结土壤,关键在于强化监督问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健全监督体系,整合党内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力量,构建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网络,重点紧盯基层执法、信访维稳、征地拆迁等权力集中领域,及时发现官黑勾结苗头性问题;二是从严追责问责,对与黑恶势力勾结、侵害访民权益的公职人员,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坚决打掉“保护伞”,破除“关系网”,做到“扫黑必打伞、破伞必追责”;三是畅通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安全,为群众监督提供法治保障,让官黑勾结行为无处遁形。
(三)保障公民权利:筑牢访民维权的法治屏障
保障访民生命安全与合法权益,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遏制官黑勾结的重要举措。一是完善信访法治保障,明确信访权利的法律边界,规范信访办理程序,严禁以任何形式打压、报复访民,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二是强化司法救济,畅通访民司法维权渠道,对侵害访民权益的官黑勾结行为,依法快查快审、严惩不贷,让受害者得到法律救济;三是加强人权保障,将公民生命权、维权权作为法治保护的核心,坚决打击以暴力、威胁手段侵害公民权利的行为,彰显法律的人文关怀与公平正义。
(四)推进长效治理:构建法治政府与平安社会新格局
立足长远,需以常态化治理铲除官黑勾结滋生的土壤,实现法治政府与平安社会协同建设。一是深化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打击涉黑涉恶腐败与“保护伞”,重点整治基层治理、行业监管中的乱象,净化社会环境;二是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升基层法治水平,防止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政权;三是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加强全民普法教育,引导群众信法守法、依法维权,形成“政府守法、公众信法、社会崇法”的良性循环。
五、结论
《人民日报》“政府不守法,如何让公众守法”的评论,深刻揭示了法治建设的核心逻辑:政府法治化是社会法治化的前提,公权力守法是法治信仰的根基。这一论断在当下仍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尤其是官黑勾结侵害访民权益、破坏法治生态的问题,更是对政府守法底线的严重挑战。
官黑勾结不仅直接威胁访民生命安全,更瓦解法律权威、侵蚀执政根基、破坏社会公平,其危害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破解这一难题,必须坚守人民日报评论的法治理念,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让政府守法成为常态;以强化监督问责为抓手,斩断官黑勾结利益链条;以保障公民权利为根本,筑牢访民维权法治屏障;以长效治理为目标,营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环境。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唯有让公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决铲除官黑勾结的土壤,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让信法守法成为社会自觉,让公平正义照亮每一个角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
正义使者:李少敏(民营企业家)
2026年2月16日00时16分#扫黑除恶,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http://t.cn/z8LODp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