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家乡,突然想到了舅婆,她走了快20年了。
舅婆是我们家的功臣。
她二十几岁时就死了丈夫,就是我的姥爷。她一个人拉扯大了四个孩子,我的妈妈是老大。
我的村庄很小,大概就是几十户人家,叫三里庵周家塘。我小的时候,觉得村子不小,村子中间有一口井,家家户户都在这里打水,井台的石板上,总是湿漉漉的。井的一边是姥姥家,另一边是奶奶家。那时候,从姥姥家,这儿要纠正一下,我们当地不叫姥姥,而是“舅婆”,到奶奶家,哦,叫“亲娘”家,觉得很远,长大回去看,简直太近了。那口井也被石板盖起来了,因为家家都用上了自来水。但是,井还是家乡的象征,所谓“背井离乡”,“井”是和“乡”并列的。
周家塘村拆迁了,以后,这口井就只能出现在记忆里了。
是的,我的舅婆和亲娘是一个村子的,而且都姓周。
其实,舅婆的丈夫不姓周,原来姓俞,是过继过来的。我手里有一份写于民国三年清和月,就是1913年农历四月的文书,摘录如下:
立拨付螟蛉据,周顺根幼时即双目无光,及长家室未成,迄今年时知命已成朽木难春,自乏牛山之蘖,宗族犹无及亲之枝。顺根唯有胞妹嫁于俞金海,生子三,长霖生,次曰亮生,虽外甥无继嗣之理,夙有男女之称,今既无子可依,何妨以外甥为子。遂抚领第二位外甥螟蛉为子,名唤亮生,年已八岁矣…….
这一段大意说我的太姥爷是个盲人,年已五十还没有成家,为了继承家业,过继外甥为子。后面我省略了,就是约集了十几位村民,有本族的,有外姓的,大家见证并且签字画押,约定认可此事,允许这个外来人继承家产,并且以后大家不能欺负他。
那时候的村规民约就是法律,人人都要遵守,而且,字里行间透着文化。
我的父亲也是从小过继给别人的,所以,我的亲娘也不是亲的。但是我的亲亲娘也在这个村上,于是,我有两个“亲娘”,大亲娘和小亲娘,我们负有养老送终任务的是这个小亲娘。
姥爷死后,舅婆拉扯四个孩子,最大的我母亲不到十岁,最小的我的小舅舅好像出生不久。听母亲说,舅婆一个人,靠着自己的一双手,和一小块地,每天披星戴月,养大了四个孩子。这四个孩子长大了,结婚了,她又帮助他们带孩子,也就是孙辈。孙辈长大了,又有了重孙辈,她又帮助带重孙。
舅婆像一颗古树,庇护着树阴所及的每一寸地方,庇护着新长出来的枝枝桠桠。
我在家乡小时候所见,是一片片葱茏庄稼,一条条湍急小河,一座座黑瓦白墙的民居,记得那时候,拿个小篮子在田间小渠一堵,小鱼小虾就进来了。记得舅婆在灶上做饭,临时到屋边拔一把菠菜,洗一洗丢在锅里,那味道,今天还在舌尖上。
记得我在上小学时,有一回到北京动物园玩,买了一串葡萄吃,没想到大概是因为没有洗,农药使我中了毒,嘴唇肿得老高,我一路用冰棍冰着嘴回到家,正好舅婆那时也在北京,看到我的惨状,心疼的不得了,马上用了一个土方,用油和盐掺在一起,敷在我的嘴上。果真管用,我的嘴唇很快就不肿了。
后来,她执意回老家,九十多岁的人了,还种了些菜。每次回去,都吃到她老人家种的菜,真是好吃啊!有人到北京去,她就让人带些自己腌的咸菜给我们,吃不了的菜,还拿到城里去卖。
我常常在同事面前炫耀:我姥姥96岁了,自己还能种地!
舅婆节俭了一辈子,最见不得浪费。她九十八岁以后,到北京住过一段时间,我妈妈照顾她,两个人加起来178岁,我们就派了一个保姆去,没想到几天就被退回来了,原因是舅婆觉得她浪费,居然吃七口菜才吃一口饭!
原来,98岁的人也能数得这么清楚。
想起舅婆,我的眼泪似乎要流下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