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延明 26-02-16 10:54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随想随笔# 有人留言,大意是他查了有关我和李建秋老师微博辩论的知识点,他认为我说的都对。但是,他依然讨厌#罗翔#视频中,对孔融让梨故事的法律解析,他认为这是对中华文明的大不敬,还过度美化了泰坦尼克中的“西方绅士”。

其实,说我和李建秋老师“隔空辩论”,这个很不准确。对于公共话题而言,摆事实、摆证据,并因此进行分析驳斥对方观点,那个才是辩论。但是,李建秋老师作为网红大V,他应该知道或者明确知道,90年我参加工作,干的就是法律的事儿,这是我多次在微博公开辟谣的事实。

2018年,杨宏伟“怀疑”我不是法律工作者,我晒出了司法部的法律工作者证执照。2021年,四月华文老板和股东,兼员工的饶谨和邱永珍造谣我冒充律师,北京互联网法院经过审理,确认他们造谣诽谤。证据都摆在台上了,李建秋老师还是视而不见,继续“怀疑”,难道小六从肚子里掏出那份凉粉,还要怀疑另有一份凉粉被藏了起来。

因此,一份法律公文、一份法律判决都不被认可,李建秋老师也就不是啥辩论了,而是人身攻击,听没品的。

一、说到罗翔节目中谈到的“孔融让梨”,我是这么认为的:
1、饿肚子的情况下,穷人家的孩子能不能做到让梨?我觉得也许有人能,也许有人不能。但是,饿急了,饿疯了,可能很少有人做到道德高洁,这是人性的本能。

2、为什么孔融让梨故事能感动了两千年?这是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封建道德绑架,或者说是后世对个体道德拔高的故事。

历史上有“易子而食”的记载,大灾之年,人为了活下去,会交换孩子吃掉。都是吃孩子,为什么要吃别人家的?我一直认为:吃别人的孩子,就少了一层道德羞耻,可以无任何心理负担,这就是人性里最真实的虚伪。历史反复证明,人类到了生与死的临界点,道德不如一张擦屁股纸。

3、罗翔讲孔融让梨故事中还蕴含一个法律问题,那就是个人利益的边界。这涉及到个体权利处分权的问题。我觉得尊重个人权利,懂得权利的边界,这是现代法治的逻辑和基石。

当然了,我尊重任何人对“梨子”的处分权。我也坚信“讨厌”罗翔的这些网民,他们走路、开车会让道;坐车会让座、排队会让位、最后一个上桌吃饭,奖金和荣誉也会让,即便邻居把臭鞋烂袜子扔到他家大门口,他也会让道,礼貌而行。重要的是,他们还都能做到服从父母的一切合理或不合理的要求,主打一个“孔融让梨”。

二、罗翔节目中对铁达尼号故事的叙述,我觉得并无不妥。铁达尼号故事来自真实事件,船即将沉没,让老弱妇孺先上救生艇,这是一种道德约束也是船长的法定义务,重要的是,这也是全人类共同价值,而不是西方特有的价值观。

九年义务制教育语文课本里《木兰辞》的故事,就讲到了女性在古代禁止服兵役,才有了花木兰替父从军的千古美谈。“战争让女人走开”、“灾难来临,让老弱妇孺先走”,老弱妇孺优先是全人类共同价值。看看重大灾害来临时,人民子弟兵背扶的首先是老弱病残孕幼,这也是中国人的全人类共同价值。

罗翔讲的是人类共识,何错之有?难道就因为故事发生在西方,就不能讲、不能认同?这种对“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双标,很难让人理解这种人为的区别对待。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