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大观 26-02-16 16:46

@杨学林律师 :共同辩护人兰律师披露了一些情况。其实我最初的策略不是无罪辩护。以我的刑辩经验判断,本案如果进行罪轻辩护甚至于认罪认罚,可能今天当事人会在家里过年。但当事人并不追求这个,而强烈要求揭露真相。其曾经解除对我的委托,许多人感到惋惜,但这恰恰表明其坚定的决心。因此当其在临近开庭时恢复委托,我决定接受。因为我早就详细阅卷,对案情十分熟悉,我出庭有利于揭露真相。律师当然可以独立辩护,但不能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自己有罪辩护,律师可以无罪辩护;但当事人自己无罪辩护,律师则不能作有罪辩护。http://t.cn/AXt92U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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