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由市监牵头的“和解”,藏着多少陷阱》
前几天,我因在金高医院门口揭露他们,去了派出所,期间👮🏻♂️多次提到,金高医院想跟我协商,我均明确拒绝
今天想说说我此前与金高医院一次所谓的协商过程
首先我要强调,我从来没有主动提出要与金高医院和解,是从来没有!我的诉求始终只有一个:依法依规查处金高医院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3年1月4日,浦东新区市监局高行所副所长储鸿致电,说要帮我调解,我起初拒绝,但对方反复劝说:
“你年纪轻轻,别把时间耗在这事上”
“让医院赔钱,你拿钱治病,也是对医院的惩罚”
“我们也是老百姓,理解你的心情”
这番话让我感动,才同意去聊聊
面谈细节省略,只说两个重点:
一、储所要求我签一份“未发现违法广告”的材料来配合结案,称“签了也没关系,以后还能继续举报”,我没有同意
二、他明确说:如果我不同意结案,之前用公证软件固定的200多条线上违法广告证据,他们可以“不认”(原话)。
2023年4月7日,市监拟了份和解协议。到场的有金高医院院长和随行人员,高行所所长陈宇荣、副所长储鸿等。两位所长反复催促我当场签字
我想把协议带回去请律师审核,陈所长当场说:“我没耐心再处理你的事了。”
说实话,在那种多人劝说、被一步步推着走的场景下,我很难保持理性思考,临场反应能力也不足,几乎就要同意签字了,是朋友不断发消息提醒我,让我不要签,不要签,先离开再说。临走时所长还说:“今天不签,医院反悔了我们也没办法,你想清楚。”
听到这样的话,我心里是有怒火的,我是受害人,带着病痛来见面,还要被威胁?所以我也表示无所谓
果然,朋友帮我细看协议,发现多处陷阱:
简单来说,这份协议生效条件是建立在:
1.指定医院愿意收治我
2.后续治疗费用须金高认可合理性
3.所有治疗必须“完美成功”
4.医院一旦反悔不付款,没有任何强制或监督条款。
更关键的是,市监局全程组织调解,协议里却只字未提,也就是无论医院是否履约,他们都能置身事外。
也可以看出来,金高医院从来没有考虑过这种损害给人带来的创伤和摧残,是一种高高在上嗟来之食的爱要不要威胁论调,既没有人道主义精神,也没有要负责任的态度。这样的医院,在今后也不可能为了大众的生命和健康负责任
自此,我与金高医院再无和解可能
就算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干到底
有人给他们撑伞,我就把那把伞扯烂
这两年,我因疼痛、饮食困难、面部畸形加重了抑郁焦虑躯体化,我曾写好遗书想来招天地同寿,后被劝阻,余生我活一天就绝不过放过金高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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