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目睹一件民警和医生处置醉酒救治人员的事,有些感触。
一男子,大年三十在餐馆吃饭喝酒。喝麻了,吃霸王餐不给钱。餐馆老板打110,120救护车联动送到医院救治。
今天早上人恢复了,医院通知民警来处置。得知此人70后,住本地,但非本地人无亲友。身体健康不好好工作,以前也有吃霸王餐的情况。看起衣履周正,但身上没有手机无现金,没法交医药费。
批评教育后,民警、医院也只能让他走人。
我问医生,医药费咋办?一高个医生说,没办法,救护车、病床、药品等费用300多元只能挂账,由我们科室的医生自掏腰包平摊,“等于我们免费派救护车请他来,送来我们就得治,不管他最后给不给钱。”
又问,为啥要医生自己掏腰包?医院呢?医生说,医院的钱是公款,要被检查审计,每项支出要符合规定,没有医院替这种醉汉付钱的规定。
又问,这种情况不是该民政局管吗?医生说,民政免费救治只负责无生活来源的60岁以上老人、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他这种40多岁身体健康的人不在民政免费救治范围内。
一个戴眼镜年轻医生说,”昨晚我还把矿泉水给他准备好,今天早上还给他煮了一碗汤圆,深怕他有什么问题。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医生也很无奈,不知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解决。”@重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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