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思渊|协同演化:清代江南土地市场与赋役制度再讨论】明清时代江南地区赋役制度和地权结构的演化与适应过程,构成一个整体的政治经济体系,以这种分析框架对明清社会经济史进行观察与解释可称之为“协同演化”。明清之际的一系列赋役改革使得地方社会基于多样化的社会联系,形成多种类型的税粮集合体。这些税粮集合体大规模控制土地,也主导了公共事务。明清官方文献一直批评“一田两主”是赋税征收与地方秩序中的弊病。但与此同时,“一田两主”的地权结构长期广泛存在于明清乡村社会。税粮催征中,“一田两主”虽然始终未在清代的典章制度中获得正式认可,但通过担任圩甲、册书等形式嵌入于地权流转与税粮催征。这意味着,明清时期的乡村社会经济与地方行政之间实际形成了某种相互适应的机制。这一政治—经济结构在十八世纪稳定下来,影响了地方社会的土地控制和公共组织。http://t.cn/AX44N2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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