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审判长故意判你败诉时,判决书往往逻辑混乱和避重就轻,对你不利的证据全盘接受,对你有利的证据则不采信,还不说明不采信的理由。无法清楚解释法律依据,故意忽略应当认可的事实。
法官枉法裁判时:
向法院所在地的监察委举报;
向法院的督查室申请进行督查;
向同级的检察院申请程序监督;
通过最高法官网站,给大法官留言专栏,向最高法举报;
向驻院纪检组,进行投诉举报;
判决中出现这几种情况,可以申请再审:
一、判决缺乏证据证明的;
二、判决裁定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判决裁定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
四、出现了可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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