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下店上宅经营烟花爆竹#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夹层住人等“商住混用”方式经营烟花爆竹,这是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更是守护生命财产安全的底线!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在“下店上宅”的场所储存、销售,无异于将巨大的安全隐患置于居民身边。店铺内的火源、电路故障、意外碰撞都可能瞬间引发燃烧爆炸,火焰与冲击波会迅速向上蔓延,封堵楼上居民的逃生通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给多个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伤痛,给社会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对违规设置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下店上宅经营、超量储存、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请所有烟花爆竹经营者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独立经营场所,不存侥幸、不碰红线;请广大市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远离违规销售网点,如发现下店上宅经营烟花爆竹等安全隐患,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反映。
平安过年,安全第一!让我们共同抵制违规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守护身边安全,共度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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