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扶人遭索赔22万妈妈发声#
看了一下视频,这属于“无接触交通事故”。
即虽然双方没有实际的身体物理接触,但由于一方的行为直接影响了另一方的行为和判断,导致另一方摔倒,仍然会被判定为构成具有双方参与的交通事故。
根据报道披露,交警判定次责的主要依据是:
1、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违反道交法实施条例第72条。
道交法实施条例第72条确实有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如果驾驶电动车的女生未满16周岁,确实属于违法。
2、转弯时未靠右行驶且未让直行车辆。
靠右且左转让直行,属于交通规则之一。从视频中可以看到,驾驶电动车的女生是靠左且直接左转,导致大妈为了避让她们而摔倒。虽然这种行驶方式,在乡下不少见,但一旦发生事故,大家需要按照规则来。
谁违反了规则,谁便会承担责任。
另外,大妈索赔22万的诉求,基本不太可能得到实现。
女生次责的话,大概是承担30%责任。由于双方都是非机动车,不会有赔偿责任上浮。
中国没有惩罚性赔偿。
报道说是医疗费花了2.67万元。
大妈主张的伤残赔偿金,要看有没有构成伤残。这个伤残,需要做鉴定。能不能构成伤残,要看受伤的程度。从朴素的角度推测,骑自行车摔一跤,不太容易构成伤残。当然,如果这个大妈身体特别脆弱,骑自行车摔一跤,便摔出了大问题,则另当别论。
同时,一般来讲,精神损失费只有在构成伤残的情况下,才能主张。如果没有构成伤残,一般不会支持精神损失费。
关于误工费,也需要看这个大妈是否有实际工作。当然,即便有的话,一般也支持不了太多金额,不可能到达几十万的程度。
从这个案例,也可以看到一个非常典型的博弈场景。
一方说,自己就是扶一下人,居然遭遇索赔,把自己都搞出心理阴影了。
另一方则索赔22万,从朴素角度推测,感觉这个金额和事故现场,也是有点不太匹配。
在这个博弈场景中,每个人都想着把自己责任最小化,把自己利益最大化。
最后说点题外话。
人生在世,有时也要看运气。
对于这个女生来讲,运气算不上好。因为从视频中来看,双方骑得都不快,但大妈在骑行这么慢的情况下,还能摔倒,技术确实有点差。但凡换了一个骑行技术好点的人,可能根本不会发生这个事故。这种骑行场景,在乡下实在过于普通。
对于这个大妈来讲,运气也算不上好。因为对面是女生,如果换成毛头小伙,同样的速度、同样的场景,没准交警便会判定小伙是主责,因为从视频来看,大妈正常骑行,没看到有责任。但换了女生后,大妈自己兜了一个主责。http://t.cn/AXtmNE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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