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行拘、批评 #多地曝光涉烟花爆竹典型案例#】国务院安委办近日印发关于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福禄寿烟花爆竹经营部较大事故和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烟花爆竹零售店)重大事故的通报。其中要求,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持续开展节日期间“打非”专项行动。近日,湖北、四川、河南、吉林、广东、浙江、安徽等公开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
据长江日报2月20日消息,春节期间, 武汉市公安机关接连查处4起非法烟花爆竹案件。其中,江夏区分局纸坊派出所根据线索,在辖区居民小区内查处一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窝点,当场收缴16个品类共计16件非法烟花爆竹,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四川应急”公众号2月19日消息,近期四川连续查处多起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其中,西昌侯某某在未取得任何许可手续情况下,将807箱各类烟花爆竹储存在位于居民集中居住区域的库房,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20日, 河南省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安防委办公室通报称,2月19日,靳某在理发店通过向顾客介绍的方式帮助王某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被行拘5日。此外,2月16日,袁某超市内被发现有加特林两箱用于亲友燃放,价值一百余元。因其年龄已满七十周岁,且情节特别轻微,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收缴店内加特林二箱。
2月20日, 吉林省梅河口市公安局公布2起典型案例。其中,2月19日民警在李炉乡永强村排查时,当场查获鞭炮7箱、礼花8箱、二踢脚300个、其他烟花爆竹4箱。经查,该商店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老板唐某被行拘。
2月19日, 广东鹤山查获1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当事人杜某被批评教育,并给予行政拘留、收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据“金华公安”公众号2月20日消息,自2月15日起,浙江省金华市安委办组织全市各地合计共派出42个工作组下沉一线开展烟花爆竹巡查。2月3日,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现场依法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06箱,抓获嫌疑人1名。
据“蚌埠警方”公众号2月19日消息,2月16日22时,固镇县公安局发现,陆某等三人在禁放区停放的私家车内违规燃放烟花。其行为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更多内容请查看原文>>http://t.cn/AXtd7LJ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