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如__
26-02-20 16:20 微博认证:情感博主

十几年前,叔公(我爷爷的哥哥)的干儿子跟我讲述过这段往事,发生在1958-1961年那段被老一辈称为“粮食过关”、后在官方表述中多称为“三年自然灾害”的时期。

1958年起,中央下达了“大炼钢铁”的任务指标,全国各地都将其视为比春耕秋收更为紧迫的政治任务,各地甚至禁止农民下地收割,结果导致大量粮食烂在地里,未能入仓。随之而来的农田荒废和春耕停滞,进一步加剧了粮食危机。

此外,由于全国各地都将“大炼钢铁”任务,视为比农业生产更重要,这就导致春耕与秋收受阻,而地方又害怕粮食产量减少被追责,进而引发各地浮夸风盛行,全国各地普遍虚报粮食产量,甚至出现亩产几千斤、上万斤的荒唐数据,而过度征粮也最终导致农民几乎没有余粮了。

对中央而言,推行公共食堂是为了便于统一组织集体劳动,吹哨就能上工;而对地方而言,公共食堂可以打着吃饭免费的名义,为防止农民私存粮食,确保征粮任务能够完成。由于征粮过度,公共食堂也无粮可吃,连稀饭都喝不到,农民家里更是没有了存粮,所以,大饥荒过后,公共食堂也基本退出了历史舞台。

在当时的集体经济体制下,政府先征收农民劳动的所有物资(粮食以及商品),但只有干部才能掌控着生活物资的分配权,并且普遍优先自己以及亲属,再将剩余物资分给生产队其他群众。所以,我爷爷靠他在生产队做干部的哥哥,养活了一家十几口人,我爷爷一家没有饿死一人。毕竟在那个年代,干部一般也不可能会饿死的。

为什么那时候的干部一般不会饿死呢?因为干部有特权粮,甚至小食堂(干部灶),虽然中央明令禁止,但从县,到下面的公社干部,基本上都有小食堂、特供粮、油、肉,定量远远要比农民高的多,大队干部基本上都有特权粮,多数都有小食堂。

由于干部有分配权,这就导致他们分配时优先于自己和自己的家人,然后才是政策(城市人优于农村人),所以,分配顺序普遍都是从上到下,都是先保干部、再保城市居民、最后才到农民,哪怕生产队最小的官,会计、保管员、记工员,几乎都不会饿死的。

所以,3年大饥荒本质上就是上面推行“大炼钢铁”任务指标,全民集体劳动,把集体劳动力被抽走,大量生产队为完成“大炼钢铁”任务指标,甚至禁止农民及时春耕、秋收,庄稼烂在地里,最终粮食产量大幅下降,以及过度征粮等多种因素叠加在一起导致的。

当时的河南省信阳专区(当时为专区建制,管辖范围远超今天的信阳市)是大饥荒受灾程度最严重的地区之一,饥荒导致超过百万人口死亡。

河南省信阳专区与安徽省六安专区接壤。我爷爷一家住在安徽省六安专区霍邱县,而他的哥哥在邻近的金寨县担任干部。1959年,为了生存,爷爷带着奶奶、大姑、二姑、小姑、大伯……一家十几口人投奔了在金寨县当干部的哥哥。正是这次迁移,让我爸后来出生在了金寨,并在金寨认识了我妈。

有时候,我会想一个略显讽刺的假设:如果没有那场饥荒逼迫我爷爷一家迁到金寨,我的父亲就不会出现在金寨,我父母几乎不会相识,自然也不会有我。某种意义上,我该“感谢”那场饥荒吗?这种想法虽有些荒诞,却也折射出命运的无常。

回过头看,我们应当感谢小平,正因为他清醒的认识到集体经济难以为继,从而推动改革开放,放开自由经济,激活了中国的发展动能。这才让我们这一代人,终于能吃饱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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