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女性继被剥夺接受教育权利之后,更是被穿戴上了“家暴合法化”的枷锁
塔利班于2026年1月7日(部分报道称为4日)由最高领导人海巴图拉·阿洪扎达签署了一部名为《法院刑事处罚基本原则》(De Mahakumu Jazaai Osulnama)的新刑法,共90页、119条。该法令未经过公开宣布或协商即生效,几周后才被阿富汗人权组织"拉瓦达里"(Rawadari)曝光。
关于家庭暴力的具体条款
第32条规定:
只有当丈夫用棍棒殴打妻子导致"伤口或身体瘀伤"等严重伤害,且妻子能在法庭上成功举证时,丈夫才会被判处最多15天监禁。(博主注: 女性几乎将承担社会性死亡甚至失去生命的巨大风险,大家可想而知女性举证之难!)
其他形式的家庭暴力未被明确禁止,实质上默认了轻微殴打是合法的。
第4条第5款规定:
"塔济尔"(酌情惩罚)可由丈夫和主人执行,将丈夫与奴隶主置于同等地位。
更严重的配套限制
这部法令不仅涉及家庭暴力,还包含:
第34条:若女性未经丈夫许可前往父母家或亲戚家且不返回,女性及其亲属可被判处3个月监禁。
该条款切断了女性遭受家暴时的逃生通道和家族庇护可能。
发布于 新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