蒜泥猪头 26-02-20 19:01

清朝乾隆年间的两次金川战争(第一次金川战争1747~1749,第二次金川战争1771~1776)本质上是清廷为了对藩属自治势力“改土归流”而进行的战争,虽然清廷最终实现了目的,彻底消灭/降伏了盘踞在金川地区(今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小金县)的藏族土司统治者并代之以流官,却为此在战争中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两次金川战争历时共近十年,清朝从全国各地调兵遣将,投入大军累计十几万人(远远超过了金川地区的总人口),官兵战死、病死数以万计,军费共耗费7000万两白银以上。特别是第二次金川之战中的木果木之战等战斗,清军损失惨重,从高级将领到基层士兵均大量阵亡(木果木之败,清军将领温福所率2万余名士兵,陷没竟高达4000余人;除主将温福本人阵亡外,还有副都统巴朗等2人,提督董天弼等3人,以及总兵、御前侍卫、副将、参领、知府、知州、知县、主事、同知、典史、都司、守备、参将等文武官员100余人战死),是一场典型的“皮洛士的胜利”。

令清廷啃崩了牙的金川土司势力其实并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强大野战武装力量,除险要地形外,他们主要依仗的就是当地人称为“石碉”或“碉楼”的防御工事。金川石碉不仅具有防护功能,也是家庭财富和社会地位的象征,因此当地富裕农奴主大多都喜欢耗资建造石碉,且互相攀比石碉的规模和壮观程度。这种石碉在战后历经清廷拆除后,现存仍有上百座,形态高耸,最高可达50余米,主要建筑材料是简单加工后的不规则山石块,以石灰和糯米汁、动物血、荞面、粘土邓材料混合作为粘合剂,碉内四周开有射击孔(可对外施放火绳枪以及小型土炮),入口通常设在离地3-5米高处,内部存储大量火药铅弹以及食物饮水等物资,平时通过木梯进出,战争期间,战斗人员入驻后即撤掉木梯。通过坚守石碉让进攻方清军在长期围攻中丧失锐气,待清军懈怠后,再在夜间以小股游击兵力偷袭清军营地或后勤补给线,这样的“防守-反击”就是两次金川战争期间藏族土司的主要战斗方式。

实际上,很难说金川石碉是一种多么先进的军事防御工事。之所以显得难啃,不是因为它真的有多坚固(这种头重脚轻、摇摇欲坠的构造,一看就知道根本不是为了防炮设计的,当地土司平时发生冲突也很少动用大型火炮),而是因为它们位于高海拔山地环境中,交通不便,满清的红衣大炮运不上去,鸟枪和各种小土炮无法有效破坏石碉,只能让士兵强行夺碉;金川土司兵在石墙的保护下和毫无遮蔽物的清军士兵拿着轻武器对射,前者当然占据绝对优势,每啃下一座石碉都需要用人命去填。乾隆和清廷高官付出巨大代价、头破血流才想起必须解决这个问题,最后弄出了“九节十成炮这种奇葩”,乃至调集大量人力物力在前线就地从零开始铸造大型火炮,真是笨的可以。

报闻,是日张广泗又奏言,攻克坚碉必须大炮,各营现有百子、劈山、威远等炮,仅能对敌于行阵之前,无益于摧坚之用。纪山所铸大劈山炮重三百余觔,分发各路,应用颇为得济,然尚嫌力微,而再议加重,则又移动为难。
——————《钦定平定金川方略》
(清军从大明朝那里继承来的各种杂七杂八的“小喷子”破坏力极为垃圾,对石质防御工事完全无效)

地势不便,骑兵弓矢亦无所用。至于破碉攻卡,在我满洲索伦兵丁勇往之气,实较胜于绿、旗;但攻一碉楼须用精勇兵一二百名在前,又须数百名为后继,并须两面埋伏兵数百名;从前攻贼时皆因前队已进、后无应援,多致败误。今若令满兵前进而以绿、旗士兵为后继,恐伊等依旧迟疑不前则前进者不免受伤。
——————《钦定平定金川方略》
(在无法通过远程火力直接破坏石碉的情况下,想夺取一座石碉需要1~200名悍不畏死的索伦兵敢死队当前锋,还需要数倍的支援兵力,总数可能达到上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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