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象网项立刚 26-02-21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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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大妈摔倒事件经济分析】

我一直相信一个社会不讲道德,只讲法律,这个社会一定要出大问题,因为法律是社会的下限,社会的最基本要求,一个社会用法律来做规范,法律就会成为生意,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就是一场灾难。

最近福建莆田大妈摔倒非常热。给大家做一点点这件事情的经济分析。

大妈在路上骑车,避让一辆白色轿车之后,前方又出现骑电动车的孩子,没有及时下车,也没有支撑住结果摔倒。骑车的小女孩还从车上下来扶起了大妈。

这个事件大妈和小女孩没有任何碰撞,路非常平坦,前面也有一定的空间。大妈自己也可以从车上跳下来或者支撑住,既然骑车在路上走,就要有基本避让和保持平衡的能力,路上骑车又不是一个人,总会面临别人影响的情况,你总要有自己的处理能力。

事后小姑娘还主动下车扶了她。作为一个普通人,这种情况大部分会自己承担责任,因为这一件事情,绝大部分责任是自己。即使认为对方有责任,对方责任也不大,而且小姑娘还主动扶了她。

这个事件大妈是受了伤,医疗费2.67万元,损失也就是这么多,如果大妈有医保还可以报销一部分,我想是一个正常人,也不会认为所有这些费用应该由对方小女孩承担,即使是小女孩承担,小女孩只承担几千元而已。

如果大妈想对方去补偿,只是按照自己2.67万元的损失,这个官司就打不了。因为这个官司,法院的诉讼费只能收300元,律师费大概是5,000元左右,这样的官司,如果法院立案,法院就是赔的,因为要花精力、人力,最后只收300元,律师只收5000元左右,也要花不少精力,基本赚不到钱。

对大妈这一方而言,对方可能也只赔个5,000元,这个钱都付了律师费。所以这件事情法院不愿立案,打这个官司也挣不到钱。

把法律当成生意是怎么操作的这件事情的,除了2.67万元的医药费,就要主张自己精神受到了创伤,有精神损失,而且以后有可能要伤残,所以损失就提升到22.43万元。

这样一个标的法院收4,600元的诉讼费,这对于法院来说不亏了,法院有立案的意愿。对于律师来说,这个标的的收费至少得1万元以上,还是那种先付了律师费不管输赢。如果真是能够拿到几十万的赔款,甚至可以收到两到三万的律师费。这样的话是对于律师来说就不亏了,律师就愿意放手一搏。

我不知道这个当事的大妈为什么愿意去打这个官司?一般的普通人是不愿意去打官司的,常识判断,其实也赔不了多少钱,愿意去打这个官司,一定有力量在推动,这样的家庭以后被邻居侧目都是很正常的。

这件事本来大妈已经损失了2.67万元的医疗费。现在呢,社会又支出4600元的诉讼费,1万元左右的律师费。社会得到了正义吗?社会得到的就是撕裂。

我相信这场官司打完了,大妈也得不到万元的赔付,她还要付律师费。最后的获益者就是法院和律师,法院得到了诉讼费,又多了一个案子。律师当然也可以净赚。当事人不会获得任何回报,社会变得更加撕裂。

这就是今天法律界的部分现状,相当一些官司和正义没有什么关系,有关系的就是生意,这个生意是损害当事人,损害整个社会的道德观念,让法律界赚了钱。

今天的美国法律早是一门大生意,优秀的年轻人都会去学法律赚大钱。打官司创造了美国巨大的GDP。中国法律界相当有些人也希望中国走上这条路。这是只赚不赔的大生意。 http://t.cn/R34ZtK1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