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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分享《未来简史》69
第十一章 信数据得永生
第三节 信息渴求自由
核心是确立“信息自由”为数据主义的核心价值观,阐述其逻辑与目标。
赫拉利指出,数据主义的“信息自由”源于三重逻辑:数据价值不在占有而在流动(封闭数据如“被截流的水”会窒息价值);它是“自由市场的数字版”,通过数据自由流动实现资源高效匹配(如开源软件的集体智慧);它更是对旧权力的反抗——反对政府审查与企业数据垄断(如Facebook数据滥用),视其为旧秩序对“新权力核心”(数据)的垂死挣扎。
基于此,数据主义的终极愿景是构建“万物互联网”式全球系统:让所有生物、环境、人造物的数据自由流动,数据成为宇宙“通用语言”,算法基于全局数据裁决冲突,人类价值则由“贡献数据”定义。
赫拉利承认这一愿景会引发隐私、主权与自由的博弈(如欧盟GDPR捍卫数据主权),但坚持“信息自由”是更高维度的秩序——如同市场经济取代封建制,初期混乱终将通过“数据之手”实现高效协作。
此节为后续“记录、上传、分享”的行为准则奠基,也完成了数据主义的意识形态建构:它不仅是一种技术逻辑,更是以“自由流动”为信仰的新宗教,目标是通过数据解放实现宇宙合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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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