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宝宝那我也告诉你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侮辱/恐吓信息、跟踪滋扰、偷窥隐私,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5–10日拘留+500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1032、1033条(隐私/安宁权)
- 未经同意,电话、短信、即时通讯、上门、跟踪侵扰私人安宁,属侵权,可要求停止+赔偿
发布于 云南
#奇文#宝宝那我也告诉你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侮辱/恐吓信息、跟踪滋扰、偷窥隐私,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5–10日拘留+500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1032、1033条(隐私/安宁权)
- 未经同意,电话、短信、即时通讯、上门、跟踪侵扰私人安宁,属侵权,可要求停止+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