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即便无股权关系,若存在人员、财务、财产等方面的高度交叉混同,且公司自身自认 “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足以认定其构成法人人格混同;丧失独立法人人格的关联公司,应对彼此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发布于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