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做生意破产,欠有外债,家境大不如前,但爸妈一直说给我的什么都不会变,不会影响我的生活质量。 生活费多的时候三千,后来赚不到什么钱了,我就主动提出少给一点,现在一直是两千。 我对吃穿住都没有太高的追求,可以接受从大房子搬到破旧老小区,可以把每天的伙食控制在30左右,唯一的爱好就是追星。包括但不限于买小卡,✈️看演唱会,参加签售会。 钱是生活费攒下来的,有几次用了🌸,再用下个月的生活费补上。不会额外向父母要钱,但生活费毕竟也属于父母省吃俭用给我的。 有时候会反思家里都这样了自己还有资格追星吗,但心里又有另一个声音告诉我,人连一个爱好都不能有吗,只是这个爱好恰好是追星。 好内疚,内疚的同时又无法停止自己的花钱行为。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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