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全国上映,已阅。想聊聊《夜王》里的欢哥,这个人物真妙,像当年的林凉水,但这次更深沉,更复杂,更批判。
先说一句最重要的话,远叔叔许愿,做男人活到老,活成子华神,无憾。
但注意,远叔叔说的是黄子华,不是欢哥,活成子华是因为他的好身材,因为他有智慧,因为他不油腻,因为他重初心。而远叔叔在看《夜王》的过程中,对欢哥这个人物看得特别仔细,以至于看得有点深,我觉得吴炜伦和黄子华再一次携手干了一件事,在极短的时间里,塑造了一个极其立体的人物,让观众看到这个人物的当下,也看到他的过往,看到他的弧光,更看到他的窘迫,看到他的优点,更看到他无法掩盖甚至无法改变的缺点,欢哥这个人物刻画的好,是全面的好,是深沉的好,是厚重的好。
这一招在《毒舌律师》里用过,但《毒舌律师》是打明牌,电影前半段和后半段的林凉水就是从“不好到好”的升级,但《夜王》的时间空间更“挤压”,所以这次是暗牌,但通过若干细节还是能明确发现,并且更有味道。
比如在剧情极具转折的时候,V姐顶不住巨大压力来到海边看夜景,想起刚和欢哥结婚,憧憬着他们的美好未来,甚至男孩女孩的名字都起好,而每个观众是不是在这个点才知道,欢哥原来姓什么?姓关,因为男孩叫关仁,女孩叫关心,这俩名字是V姐想的,但十年失败的婚姻,最后也没有这两个孩子,所以当V姐感慨,是自己做的不好,还是欢哥做的不好,欢哥苦涩一笑,说是自己,V姐没有接后话,因为他们都知道,的确是他做得不好,因为后面有“证据”。
欢哥肯定是好人,他或许把所有时间,情感都倾注到工作中,甚至分给了兄弟姐妹,对自己的生活,对未来的规划,对陪伴在身边的爱人...肯定亏欠太多,这是欢哥的某种意气用事的“自我”。电影里还有个细节,欢哥遇到难事爬楼梯,累到极限就能想到办法,这是他的习惯,更是他遇到事“自己担”的具体表现,这种“自己担”肯定是优点,但如果凡事皆如此且升级到了一定程度,便有可能变成意气用事的“自我”。
当然任何有关欢哥的滤镜在MIMI和欢哥告别那场戏都会被摧毁的稀碎,欢哥这个人物的平凡的底色和性格中的暗面一览无余,恍然大悟的欢哥搬开床,看到床头下面那么多耳环,这就是电影有意识让观众看到欢哥的残破,看到这个人物的另一面。在大是非面前,欢哥是个重情义的人,是个乐于助人敢于担事的人,是个仗义出手不计得失的人,但他绝不是个完美的人,更不是什么“王”,“夜王”就像是“的士哥”“鱼蛋仔”“云吞姐”...一样,就是个在一个行业混久了的称谓,而欢哥只不过优点明显,缺点不明显而已,但即便这么不明显也被编剧们用文本做基础,被黄子华的细腻表演给展现出来了。
就像是那个细节,澳门威尼斯一夜,大吵了一架之后,欢哥明明走了还回来拿走一半赢来的钱,这是他的本性,但在脚被扎之后,又用钱扫开地上的碎玻璃,怕扎了V姐,这也是他的本性,两个都是,甚至都无关好坏,这就是欢哥这个人物塑造的厉害之处。
后面那场戏更是精髓,欢哥除了房间,没穿衣服,没穿鞋,脚上留着学,走在地上地摊上,留下的痕迹像是他残破的前半生,有风光更有伤痛,有成功但失败更多,华丽的酒店走廊和五光十色的澳门夜景和干瘪清瘦的欢哥又构成反差,显得他好渺小,好无力——这场戏,绝了。
所以,《夜王》的“眼”是黄子华饰演的欢哥,他的多面被一一展现,一个接地气的小人物身上的情义才显得分外珍贵,才更有光彩,换句话来说,正是欢哥在这样一个社会寓言中呈现出的凡人质感让电影更能带出观众产生共鸣,力量更丰沛。#春节档马上有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