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是法律有问题,所以只能是男方有问题。大家这几天在网上看到了几个视频,是农村老人在那边哭诉花费巨额彩礼给孩子娶老婆,正式登记结婚后,女方“声明”拒绝和男方发生关系,也不离婚退彩礼。
类似案例之前公开过。福建一个家境看上去很好的女孩子,为了替妈妈还债,就找男方说要给高额嫁妆。最后男方给了上百万加一斤黄金做彩礼。结婚后女方也是声明拒绝发生关系并且拒绝离婚。
这里面的法律逻辑很简单,声明拒绝发生关系,男方要发生,就是婚内强奸。拒绝离婚,就不用退彩礼。男方要是拖不起,那就放弃索回彩礼来求女方离婚。拖得起,几年后可以要回部分彩礼。
这里面女方行为完全合法,所以类似案件也不能批判法律错。到最后统一批判方向就只能是“男方思想有问题”。
说穿了就是女方行为合法,不算诈骗,那么你怎么解释男方家人财两空呢?他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受害者啊。
所以各位博主没办法,只能在这类社会问题上批判男方思想有问题,不想着买老婆,怎么会给钱娶老婆呢?
这就只能是个性别问题。
发布于 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