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有一天我的业务扩展到了小韩税fa🌝,今天我们来聊“韩国善捐政策性免税”。
起因依旧来自诈/捐家,这次是洋蹄子开始胡咧咧引发了本次学习,请大家带好瓜子开听👏。
假设jennie一年个人收入是100亿韩元,就是到她自己手上的有100亿,不是公司的,根据小韩《所得税法》第34条规定来看(韩文就不放了,你们也看不懂),善捐1000万以下抵税15%,超出1000万的部分抵税30%,也就是抵税2850万,地方税在这个基础上再减免10%,285万,一共是减免3135万。
按照小韩个人所得税比例,(阶梯式按比例详细算法就不写出来了,最后多花的韩元是一样的,直接按照最高比例算,不算百分百严谨,但是我换算的结果是一样的,凑合看。)金珍妮交国税45%+地方税10%,不捐的情况下是交49.5亿,到手50.5亿,捐的情况下扣除3135万交49亿1865万,到手再减去1⃣️亿善捐后,到手49亿8135万,比不捐多花了6865万。
羊蹄子的意思是,金珍妮利用善捐避/税,以此达到增加到手收入的目的,结果金珍妮到手还少了6865万,她到底图什么避这个税啊[疑问],所以以避/税这个目的完全是扯淡。
要知道金珍妮善捐的每一个机构都是正式的机构没有重复,分布不同领域针对不同需要群体,而且不是她自己创办的机构,没有左手倒右手这一说,是实打实的给出去了。小韩的减免是为了鼓励高收入人群多多善捐,减轻善捐者的负担,相当于郭嘉承担一部分给到需要的群众。
郭嘉愿意分担善捐额,金珍妮为什么要当冤大头不去申请?
如果真的能大量避/税,蹄子本人一毛不拔是因为她❤️郭不愿意避喜欢多交😏?
因为X上没文化的小洋蹄子一直在叨叨这事儿🐖,省得没文化的小中蹄子搬过来过来信口开河,所以有了本帖,如果以上比例不对那就是我看的文献版本过时了,但是总的来说捐出去的就是花了,只是实际花多花少的问题,跟一毛不拔的相比那还是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