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打人夫妻将面临什么处罚#【#律师称平顶山打人者或被判5年# 】#平顶山再通报打人事件# 2月24日,郏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刘某飞等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情况的通报》:2026年2月19日晚,郏县茨芭镇卫生院门口路段发生一起因二轮电动车相撞引发的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省、市、县高度重视,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全力侦办,现将案件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2026年2月19日19时40分,丁某乐(女,15岁)与其弟丁某洛(男,12岁)骑二轮电动车到茨芭镇东坡东路一零食店购买零食,途中与骑二轮电动车的杨某(女,65岁)碰撞,双方发生口角。杨某电话联系其子刘某飞前来现场。19时45分,刘某飞与妻子韩某娜到达现场后,误认为在场人员郭某(女,27岁)、张某凡(女,38岁)、薛某源(男,15岁)辱骂其母,遂对三人进行殴打。发现打错人后,又对丁某乐进行殴打。19时48分,郏县茨芭派出所接派警后,迅速出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将刘某飞和韩某娜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事发后,受害者被送往郏县中医院就诊。2月22日,丁某乐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目前正在接受治疗,伤情稳定;薛某源经门诊诊治无需住院于2月20日离院;郭某、张某凡经住院治疗于2月23日出院。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飞,男,42岁,郏县茨芭镇刘村人,个体工商业者;韩某娜,女,42岁,郏县茨芭镇刘村人,无业。2月21日,郏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飞、韩某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月24日,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刘某飞、韩某娜批准逮捕。
打人夫妻将面临何种处罚?对此,江苏江左律师事务所刘友财律师表示:
打人的夫妻二人因日常交通纠纷借故生非,在公共场所随意辱骂、殴打包括15岁未成年人丁某乐在内的多名人员,行为已超出合理维权边界,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要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公共场所滋事、暴力侵害未成年人,均属于法定加重情节,已远超民事纠纷范畴,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从法律后果而言,二人不仅将面临刑事处罚,还需承担受害人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赔偿责任。”刘友财认为,如果受伤女孩只是轻伤或者轻微伤,按寻衅滋事罪,打人者可判5年。 (综合自大河报、现代快报)http://t.cn/AXcbT54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