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超话]##律师解读杨紫告黑案#杨紫名誉权维权案胜诉并进入强制执行,是网络诽谤治理的典型样本。
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法院认定被告捏造事实、恶意诽谤,致艺人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侵权,判令停止侵权、置顶致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与合理维权开支。
本案明确边界:公众人物对合理讨论负有一定容忍义务,但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生活造谣、侮辱诽谤及牟利性传播,不享有豁免。拒不履行判决者,法院可公告替代执行、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针对点击转发达标、屡犯不改的,还可启动诽谤罪刑事追责。
此案以司法裁判划清言论自由与侵权红线,强化平台与用户责任,为艺人依法维权、净化网络生态提供清晰指引,彰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司法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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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