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晨律师
26-02-25 12:49 微博认证:北京宜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多专门做醉驾案件辩护的律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诉讼策略就是对公安机关提取血液样本行为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企图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推翻血液采样结果来为当事人争取无罪结果。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270号指导性案例,明确否定了这种诉讼策略,以指导性案例的方式明确:醉驾案件,公安机关在在刑事立案前提取血液样本的行为属于刑事侦查行为,不是行政行为,不能被行政诉讼。#北京[地点]# http://t.cn/AXcVy0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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