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平顶山夫妇涉寻衅滋事罪# 【#律师解读平顶山夫妇先后殴打4人#】2月24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刘某飞等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情况的通报》,通报中不仅公布了案件细节,还公布了对殴打他人的刘某飞、韩某娜的处罚:2月21日,郏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飞、韩某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月24日,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刘某飞、韩某娜批准逮捕。
因二轮电动车相撞引发纠纷,就殴打他人的刘某飞、韩某娜将面临什么法律制裁?上游新闻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任张公典律师,他认为:“从郏县政府的情况通报看,这个案件的脉络还是很清楚的,郏县检察院已经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刘某飞、韩某娜批准逮捕了,从案情介绍来看本案定性为‘寻衅滋事罪’是比较合适的。”
寻衅滋事罪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罪名,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刘某飞和韩某娜应该主要是触犯了寻衅滋事罪中第一项“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个罪名涉及两档刑期,一档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更为严重就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张公典律师表示:“刘某飞和韩某娜应该是按照第一档五年以下来量刑。”
结合案件的细节,张公典律师还分析:“从这个案件来看,刘某飞和韩某娜既对被害人丁某乐殴打,导致鉴定为轻伤二级,尤其是对未成年人殴打的行为(丁某乐是未成年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量刑上会予以一定程度的从重处罚。不过如果刘某飞和韩某娜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则有望从轻量刑,所以根据司法实践,考虑本案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因素,最终的刘某飞和韩某娜在量刑上可能是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此外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刘某飞夫妇因母亲的交通事故发生言语冲突后当街随意殴打4位受害者发泄情绪,客观上造成受害者轻伤以上后果,也损害了公共秩序,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 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http://t.cn/AXcVy16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