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官方微博 几日前,我微信公众号收到贵司的投诉,主张肖战在北京卫视春晚上剧照的肖像权,如图一。本人并不认可这个所谓的肖像权,向平台方面积极反馈。今日,平台方面给出答复:并不侵权。如图二。
关于此事,我继续呵呵个一二三四。
第一,有自称@肖战 的粉丝称,肖战已经更换了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因此,@肖战工作室 与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有必要说明一下,九泽这边主张肖战肖像权的时候,有肖战的授权吗?若是没有授权,那就是违法行为。若是有授权,也请说清楚。
第二,我被九泽投诉的文章,聊的是艺人在北京卫视春晚的数据问题,属于公众对于明星数据的合理监督,那文价值明确,监督权面前,肖像权显然不成立。只投诉肖像,不投诉数据,是不是自家心里也清楚,数据是铁打的真实。
第三,那文采用的是肖战工作室对外公布的肖战北京卫视春晚剧照,并非肖战本人的“私生图”,这类照片,显然不具备肖像权。如果肖战或者九泽方面主张肖像权的话,那请各大媒体注意一下,这位艺人工作室公布的剧照,是不是都不能采用了?
第四,平台方面给出并不侵权的通知,应该一式两份,也通知九泽方面了,希望九泽这边,好好增进自己的法律常识能力。或者,帮助自己的主顾增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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