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娜恳请不要将镜头对准孩子##律师说法#
谢娜多次公开呼吁“不将镜头对准孩子”,这一呼声在明星子女屡遭偷拍的当下,具有重要的法律警示意义。
1. 核心法律条款解读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处理未成年人事项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其隐私权应受特殊、优先保护。该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侵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明确禁止制作、传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信息。狗仔偷拍行为直接触犯了上述条款,即使对影像进行“打码”处理,也无法改变其未经许可偷拍并传播的侵权本质。
2. 狗仔行为的法律危害
狗仔为追逐流量而偷拍明星未成年子女,其危害至少有三:一是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与生活安宁,让孩子在聚光灯下无法正常成长;二是将儿童置于人身安全隐患之中,其影像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恶意利用;三是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与精神创伤,如被同龄人围观、议论,甚至遭受网络欺凌。
谢娜的呼吁不仅是母亲的本能,更是对法律的呼唤:保护孩子,必须对偷拍行为说“不”。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