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河微讯 26-02-25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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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身边事##郭巷# 【深度剖析】民生工程"连环套":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到底该找谁要?

2023年下半年,苏州吴中区郭巷街道一项被定位为"民生工程"和"政府工程"的装修项目轰轰烈烈地展开。然而,时隔一年多,工程早已验收,留下的却是农民工兄弟迟迟未能到手的血汗钱。当合同的甲方(社区集公司)被业主方(郭巷街道资产公司)赶走,当政府部门曾亲临现场"背书",这笔账到底该算在谁的头上?

事件回顾:一个充满变数的"政府工程"

1.合同签订与延期:2023年8月31日,昆
山国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社区集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同年10月5日完工。然而,因甲方资金未到位、政府手续问题以及高达103.5888万元的工程量增项,工期被迫顺延。

2.官方"背书":2023年11月16日,郭巷街道党工委李群书记、人大工委楚会男主任及苏州市尹山湖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陆志平董事长及法人一行人,带着电视台亲临现场视察。他们明确表态:这是民生工程、政府工程,无论如何要做好。这一举动,在当时无疑给了施工方一颗定心丸。

3.验收与变故:项目于2024年3月26日验收合格。然而好景不长,2024年年中,业主方郭巷街道资产公司(苏州尹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社区集公司产生矛盾,在合同期未满、且农民工工资未结清的情况下,资产公司强行接管了该项目。

4.讽刺的现实:国税局已依法向昆山国佑公司征收了税款,证明该项目在法律层面已产生完整的经营行为。但作为收益主体的资产公司,却似乎试图切割与这笔"旧账"的关系。

面对这种"三角债"困局,我们必须从法律和情理层面厘清谁才是真正的责任方。

1.直接责任方:江苏社区集公司(合同甲方)从合同相对性来看,与昆山国佑公司签订合同的是社区集公司。因此,社区集公司是第一责任人。但在其已被赶走、且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已破产),指望它单独支付工资显然不现实。

2.连带责任方:郭巷街道资产公司(业主/实际受益人)

这起事件的关键,在于资产公司能否置身事外。答案是:不能。

根据"实际受益人"原则:装修的不动产归资产公司所有。虽然他们最初是将场地租给社区集,但在赶走社区集后,他们已经实际接管并占有了昆山国佑公司的装修成果。根据《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和添附制度的原理,资产公司作为受益人,应在受益范围内承担支付对价的义务。他们是最终受益者,装修已经附着在他们的房产上,他们无法拆除,必须买单。

"甩锅"不能免除责任:资产公司以"与社区集的矛盾"为由,却试图让施工方承担损失,这在法理上站不住脚。如果资产公司在接手时明知工程款未结清,那么其接管行为实际上构成了对债务的加入或替代履行义务。

既然资产公司(苏州尹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郭巷街道下属单位,是政府背景的企业其应该利用行政信用推动工程,而不是利用法人独立性来规避债务。农民工的工资,不是商业博弈的牺牲品。

同时,资产公司已经"收回了场地",税务局已经征收了税款,那么支付农民工工资就是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不要因为内部的商业纠纷,寒了为建设"民生工程"流汗又流泪的农民工兄弟的心。

血汗钱,不能欠。这笔账,终究要有人来结。#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苏州身边事##吴中区##郭巷# @苏州发布 @苏州吴中发布 @微博江苏 @中国政府网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