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拉行李箱的方式不对,你是斜拉着而不是立起来,导致别人摔倒了,出现了伤残,让你赔偿,你觉得你该不该赔?
我觉得不该。真实的案例,在火车站,张女士她拉着行李箱在排队。这个时候有一个老人和他的儿子相跟着,因为排错了队,所以要掉头赶紧走,这个时候不小心就被张女士的行李箱给绊倒了,当时老人着急赶火车,没说什么就赶紧走了,双方留下了联系方式,但是上了火车之后感觉身体不适,赶紧送到医院,脑出血抢救无效死亡,于是老人家属就把张女士给起诉了。
法院就归纳了三个争议焦点,第一个争议焦点是什么?到底这个拉行李箱的姿势对还是不对?死者家属认为你在排队的时候,你应该把这个行李箱给立起来,也就是说你应该做个斯文定位,给它立到你的身边,这样的话你占用的面积是比较短的。那我在掉头的时候或我在行进的时候,我不会被你轻易绊倒,但是你为什么要拉一个斜角,我就不小心会被你绊倒,所以你有过错,有没有道理?乍一听很有道理,那于是被告的律师还有法院就去做了一个市场的调查,就去这个火车站公共场所就去观察了一下,发现 90% 以上的人。在排队的过程当中,包括他行进的过程当中,他都是斜角去拉,没几个人会立到旁边。我们有一句话叫法律不强人所难,对吧?不能逼迫别人干他没有想到或无法办到的事情,那既然大家都这么干,本质上这个行李箱它就是斜拉,对不对?而不是立着去拉,这一点 pass 掉了。
再有第二个争议焦点是什么?是到底是行李箱犯了错,还是老人有问题?那么死者家属认为你看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慌忙之中慌不择路,要赶紧赶火车,为什么你不赶紧避让我?好,你没有动,你的行李箱也没动,要么行李箱出了错,要么你有问题,所以你该赔。那被告,人家认为什么?我是正常排队马上等待这个闸机我能通过,而你是要逆行,对吧?你进错了,你要逆行,这个时候我考虑不到,我的行李箱还得给你避让,所以说我很难尽到如此高的注意义务。同样也有一句话还是我们刚才说的。法律不强人所难,所以第二点也 pass 掉了。
那第三点男方就是死者家属又提出说没有尽到安全距离的注意,因为老人转身很短的时间,几秒钟就撞上了你的行李箱,我们都知道说你在等待的过程当中至少应该保持一米以上,这个还确实是成了大家的一个核心的争点,于是就调监控数了一步、两步、三步,第五步的时候老人撞上去了。那么按 5 步算,已经超出一米,也在安全距离范围之内,所以大家觉得最终怎么判?我觉得这个女的。
中间调解过一次,起诉了 62 万,然后法官组织调解,那原告认为说 62 万我可以让至少不得低于 30 万,但是被告这方就觉得很冤枉,我买的行李箱虽然买的不是多么名贵,但不至于摊上这么大官司,动也不对,不动也不对。那你让我赔 30 万我肯定不行,当时被告说出于人道主义,我可以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我没有错的。最后,法院一纸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以,这才是一个正常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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