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分析令人大吃一惊?!骑电瓶車在前面骑后面小汽車撞上去把骑車者撞倒。这样一个在监控下的事件,交警处理说骑车者负次要责任。这种欺负弱者的态度令人寒心!杭州第三医院门口人来人往这么密集,交警处理事故有这种做法??令人难以想象受害者脚都断裂了,交警就差一句骑車人在汽车前面被撞是何种责任??为什么汽車不会是全责?!都是在绿灯情况下是車让人还是人让車?交通法规难道国家重新制定了吗??受害者当时脚痛得无法站立?交通在没有受伤者家人情况下是如何处理的???难道让躺在地上的受害者向撞人的汽車道歉吗???难道走在前面的人后脑也必须长一双眼睛吗??交警有换位思考吗??当您的家人躺在地人你是怎么处理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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