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某车企下属公司40名高管及技术人员先后“跳槽”至另一家车企,这家车企在没有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利用吉某车企的底盘零部件图纸技术,短期内推出某系列型号电动汽车,令吉某车企遭受巨大损失
有计划有组织“挖人”、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恶性竞争如何惩治?最高人民法院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吉某车企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这一裁判为行业公平竞争划出红线,也为新能源汽车长足发展提供法治引领
[许愿星] 当时的热点也算是有定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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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