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聘限男性限已婚已育#
不少企业在招聘时直接写明“限男性”“女性须已婚已育”,把性别和婚育当成硬性门槛,这是很明显的就业性别歧视。
除了极少数法律规定的特殊岗位,任何单位都不能以性别、婚育情况拒绝录用女性。这种做法不仅违背公平,也违反了《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近年来多地人社、检察部门已介入整治,要求删除违规条件、公开整改。但职场里的隐形歧视依然存在。
真正健康的招聘,应该只看能力、不看性别,不把婚育当成评判员工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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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