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发布公告调整鼓励进口服务目录##鼓励进口服务目录新增“其他专业服务”和“医疗与健康服务”两个一级目录#日前,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修订版《鼓励进口服务目录》。这份《目录》是引导和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是我国主动扩大进口、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对新修订的《鼓励进口服务目录》进行解读时介绍,此次修订遵循三方面原则:一是国内急需,进口服务能够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要求,生产性服务须有利于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生活性服务须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二是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既有鼓励支持的进口领域相衔接;三是国内禁止开放和有损国家安全的服务进口领域不予纳入。
新版《目录》继续支持“研发设计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咨询服务”4个类别,增加了“其他专业服务”和“医疗与健康服务”2个类别,并对部分类别细项以及服务描述进行调整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新增发展所需的部分优质服务。新增“其他专业服务”和“医疗与健康服务”两个一级目录。其中“其他专业服务”下列“绿色建筑(工程)及其他与低碳相关的设计、评估或认证服务”和“供应链管理服务”两个二级目录;“医疗与健康服务”下列“重大疾病医疗服务”和“照护康复和健康促进服务”两个二级目录。此外,在“研发设计服务”增加“与低碳相关的研发设计服务”“集成电路研发设计服务”两个三级目录。二是调整优化部分鼓励进口服务内容。重点对“数字技术开发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资源化利用服务”“水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服务”“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管理咨询服务”等条目进行了优化,调整部分服务内容描述。三是删除无需继续鼓励进口的服务内容。随着国内服务提供能力的提升和发展需要的变化,不再鼓励进口仅针对大气污染进行的治理服务等相关内容。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继续发挥好《鼓励进口服务目录》的引导作用,促进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进贸易均衡发展,激发服务进口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