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度时评#:企业招聘限男性限已婚已育 #求职中的隐形歧视得较真到底#】去年,湖北武汉汉南区先后有用人单位通过8个网络招聘服务平台,违规发布含有“限男性”“限已婚已育”要求的报名招聘信息。检察院出手,职能部门跟进后,责令涉事企业整改、重新发布,该撤的撤了,该改的改了。
处理得挺利落。可撤下这些字眼后,歧视就真没了吗?
现实比规定复杂得多。据有关报道称,有HR私下说,现在招聘平台不敢标性别要求了,那就面试时口头拒绝:“我们想招个男同志”“这岗位可能不太适合你”,理由冠冕堂皇。碰上已婚未育的女性,直接让其回家等通知,之后一句“岗位招满了”,就没有下文了。
如此种种,明面上的求职歧视就转到了地下,变成了“隐形歧视”,暗地里该卡的照样卡。监管和法律能管住招聘信息,可管不住面试官的“致命”三连问:“结婚了吗?有孩子吗?打算什么时候要?”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写得清楚: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可现实是,不问婚育,就问“未来三五年有什么规划”“怎么平衡家庭和工作”。换个问法,意思没变,女求职者还得硬着头皮答。
企业有企业的难处。招了女员工,刚入职就怀孕,休完产假走人,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从成本角度,企业想规避风险,但法律红线就是底线,背后是人的尊严与平等就业权,这点绝不能破。国家三令五申,最高检、最高法频频出手,就是要严惩这种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整改之后怎么办?光靠查招聘信息不够了。得往前多走一步:面试环节能不能留痕?录音、录像能不能成为标配?HR培训能不能把“哪些话不能问”列成负面清单?对违规企业,能不能从“责令整改”升级到“真金白银的罚单”?
上海之前有个案子,企业打开简历3分钟后拒了女求职者,理由是“我们想招男性”,最后被判赔3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钱不多,但信号明确:别以为不写在纸上就能蒙混过关。
武汉这次查得挺好,但说到底,消除歧视不能靠企业自觉,得靠制度。信息审核、举证核实、惩罚机制,一环扣一环,才能把“隐形歧视”从暗处拽到明处。
撤下几个字不难,难的是让每一个女性求职者,不用再在面试时被追问“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 所以这事,还得较真到底。#企业招聘限男性限已婚已育# http://t.cn/AXciQxS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