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两年离婚丈夫要求返彩礼被驳回#】近日,“深圳政法”公布了一个案例。小周和妻子小玉于2015年确定恋爱关系,2017年5月20日,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后双方因感情不和,2019年2月正式分居。
2019年9月,小玉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与小周离婚。小周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对给付小玉的10万元彩礼、“三金”进行分割。
因为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了近两年,而且彩礼的给付没有造成小周一家生活困难,小玉举证该10万元已用于筹办婚礼,故对于小周要求小玉返还或者分割10万元现金彩礼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小玉与小周离婚,并驳回小周的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http://t.cn/AXciD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