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检察
26-02-27 08:15 微博认证:余庆县检察院官方微博

#普法课堂# 【法治宣传教育法知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未依法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部门、单位收到普法提示后,未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济南市中融媒 @白银区检察院 @翠屏融媒 http://t.cn/AXtHLqb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