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方指婚后拒绝同房女方发声#
在该案中,女方拒绝同房,同时斥责男方婚内家暴。
为什么夫妻感情看上去已经破裂,法院却不支持离婚呢?
这里其实涉及到一个很重要但鲜有人知的概念:「首判不离」。
什么叫首判不离呢?
具体到形式上,首判不离与离婚冷静期极为相似。
虽然在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法院的习惯性做法就是“首判不离”。
法院既不会耗费精力去给双方做调解和好工作,也不会因为另一方当事人坚持离婚而去过多地调查双方的子女及财产状况。
最终造成的结果就是,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诉讼程序经常空转。
而民事诉讼法中又有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相关解释中亦有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倘若触发首判不离,相对应的冷静期即为半年。
而经历半年时间,哪怕第二次起诉离婚最终判离,彩礼的具体返还金额也会对应减少。
毕竟,彩礼的返还细则,依据的通常是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孕育情况及双方过错。
拖得越久,往往退的越少。
遇到这种事情,其实是非常无奈的。
因为,即便对方当初结婚时不怀好意,但现有法律对她却是横加保护的。
想要避免当前的困境,结婚时必须慎之又慎。
如果如该案般潦草,最后的结果只会如此。
毕竟,钱给出了,就是给出去了。
即便后续能够归还,也顶多只有一部分。
哪怕没有经历夫妻生活,也只能算他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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