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钟的车程,因为没人抬担架耽误了40分钟,最后老人抢救无效离世。#山西卫健委已严肃约谈市急救中心#
约谈和赔偿是应该的,但更根本的问题是流程和责任没有说清楚。很多医院本身就面临经费紧张、担架工配备不足的现实问题,急救人员拒绝搬抬,未必全是态度问题,估计也有“出了事谁来担责”的顾虑在里面。#热点观点#
所以与其事后追责,不如把规则提前定清楚:转运责任到底归谁、急救人员协助搬抬是否有免责保障、救护车是否应该统一配备必要设备、司机是否也应纳入协助转运的职责范围……这些都需要明确落在制度层面。当然,责任加了,对应的报酬和保障也要跟上,不能让人既担风险又没有保障。你们觉得呢?#微博跨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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