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masChen 26-02-27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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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芳外甥是台商賺紅錢 國台辦:正依法依規查處

香港"大公報"27日報導,台灣內政部長也是列名制裁的台獨頑固份子劉世芳,她的外甥顏文群(劉四妹之子),擔任台灣某公司總經理,這家負責鋰電池負極材料製造的公司,在大陸投資了江西、廣東、雲南等地三家公司,顏文群在這些公司分別擔任董事長、法人等。
大公報的報導是提及,顏文群在大陸賺錢,回台灣則捐款/政治獻金給姑媽劉世芳。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今27日以答記者問方式回硬應稱,國台辦已注意到有關報導,正在依法依規查處相關問題,決不允許台獨頑固分子及其親屬在大陸投資經商謀利,決不允許支持台獨,破壞兩岸關係的人一邊在大陸賺錢,一邊幹「吃飯砸鍋」的事。
劉世芳是台灣行政部門裡的台派與獨派強硬一員,打壓支持、參與兩岸交流合作的台灣人士,迫害配偶,封堵兩岸民眾交流溝通管道,是絕對的反中鷹派。2025/3/26劉世芳被列為台獨打手幫兇,2026/1/7又被列為台獨頑固分子,依法實施制裁懲戒。同時對她的"家屬"也列入制裁,如不得去港澳與限制關聯營利。
外甥是三親等,但大陸的規定家屬並沒有列名到幾親等,一般認為就是指當事人自己的配偶、子女與父母。有沒有到當事人的兄弟姊妹這樣的二親等都未必。
這是一個值得觀察的案子,一則是外甥這樣的親等,是不是在制裁親屬之內?另外,如果有證據顏某是大陸賺了錢的台商,回台捐款支持台獨,或就是政治獻金給綠營,這樣算不算在制裁之內,這其間的差別是很大的。

发布于 中国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