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强 26-02-2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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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卫健委已严肃约谈市急救中心#山西阳泉120拒抬老人致死案二审判决也下来了:急救中心承担50%责任,赔偿17万。

很多人可能还没关注这个案子的细节:85岁的陈女士住在无电梯的5楼,深夜因胸憋呼叫120。医生赶到现场检查后,却因为“谁来抬老人下楼”的问题,与家属陷入了僵持。医护认为自己没有搬抬义务,建议家属找邻居或拨打110;家属则因老弱妇孺无力安全搬运,商议无果。

整整40分钟,这段本该争分夺秒的距离,就在谁该抬人的争执中耗尽了。 最终,老人离世。

阳泉案里的医护从岗位手册上看,确实能找到“不抬”的底气——很多地方120确实只配了医护和司机,没配专业的担架员。但法院判赔这17万,是在明确一个常识:院前急救的本质是及时转运。如果患者无法移动,后续所有的救治都是零。

我们当然要体谅医护。他们不是搬运工,长期搬抬确实容易导致职业损伤或者承担风险。而且,像有些地市曾测算过,配齐担架员一年有2000多万的资金缺口。这是城市治理的欠账,不能简单地把锅全甩给基层医护。

但理性地讲,当一个生命在40分钟的僵持中一点点流逝,这已经不是谁该出力的技术争论,而是生命至上的底线选择。

我们要呼吁制度完善,呼吁财政补齐担架员的缺口,别让医生在拿听诊器和当苦力之间挣扎。

但在制度补齐之前,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危急时刻那份搭把手的默契,而非隔着生死线的冷冰冰对峙。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