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2小时被开除绝情且违法#【律师解读:女子替父请假两小时,父亲因此被开除】
近日,济南一家名为“绝情臭豆腐”的店铺,因一起请假纠纷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该店一名员工的女儿李女士(化姓)反映,为了在赴外地上班前请父亲吃顿饭,她替父亲请假两小时,却遭老板强硬拒绝,其父随后被辞退。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推石头的林律师 发文解读:一般情况下,员工仅申请2小时事假,事由为亲情团聚,无旷工、失职、违规等行为,店铺以“未批准请假”直接辞退,无任何法定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只明确了严重违规从而辞退的数项规则,即便店铺有“不允许请假自行休息即开除”的规定,若没有经过民主制定和公示同样无效。
在实践中,单位对事假有审批权,但不能滥用,事发时间已经晚上11点,基于亲情告别团聚,短时间离开合情合理,店铺负责人口头认为“明天不用来”即辞退,无书面通知、无合法理由,在程序严重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2N,简单理解,也就是2x工作年限x月工资,加上事发时间是春节,春节加班应该支付3倍工资,平时延时加班1.5倍工资,可一并主张。#绝情的开除需要当地有情的回应##人社局回应女子为父请假致其被辞退# http://t.cn/AXcKCeU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