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祺鑫[超话]#
好代。
狐狐大王活了三百多年,在山脚下捡到了一是个浑身是血的人类。
按理讲,死物不好吃,他也不该管这闲事。各走各的道,人有人路,狐有狐途嘛。
但狐狐大王尾巴尖儿晃了晃,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他叼住那人的后领,一路拖回洞里,那人好重,拖得他四条腿直打颤,尾巴都快拖秃了。
“醒醒。”他用爪爪戳戳他的脸。
没反应,他又戳了戳。
“再睡就把你炖汤。”
那人的眼睛好像动了动。
狐狐大王凑近了,准备再戳一下,爪子刚伸出去,那人忽然睁开了。
四目相对,狐狐大王的爪爪悬在半空。
那人吓了一跳:“狐狸……狐狸成精了!”
狐狐大王收回爪爪,尾巴一甩,矜持地坐直了,他对于自己狐狸精的身份一直都是非常骄傲的。尽管前辈让他们狐狸精的风评一直不太好
不过这件事还是让后来的狐狐大王后悔了好久,他哪儿知道这人醒过来之后天天赖在他洞里不走了呀,洞里存粮本就不多,现在还要多养一张嘴。
最近吃的实在太少了,狐狐大王出去转了三圈,也只逮到一只瘦巴巴的野兔。
他把兔子叼回洞口,看着里面正烤火的人类,又低头看看兔子。
一只兔子,不够一人一狐吃饱。
狐狐大王傲娇的把兔子往那人面前推了推。
“你吃。”
“你呢?”
“本大王……不饿。”
这该死的人类不知道从哪儿来,也不知道要去哪儿,问就是失忆,再问就是头疼。狐狐大王怀疑他在装,但没证据。
“你什么时候走?”
“伤没好。”
“你伤早好了。”
“内伤。”
“……”
狐狐大王气得尾巴炸成毛掸子,更气的是,这人把他当狗撸。
狐狐大王活了三百年,还没谁敢摸他的头,他刚要龇牙,那人拎起他的后颈就往山下走:“走,带你去人类集市上填饱肚子。”
狐狐大王蹬着四条腿挣扎:“本大王不吃嗟来之食……等等,人类,那家的烤鸡腿好香。”
发布于 山东
